“我愿意依法接受处罚,并补栽苗木1000株。”日前,泰顺县法院判决了一起农民盗伐集体林木案,3个农民在对当地村集体各作出补种林木1000株的承诺后被判处缓刑。去年6月,泰顺县南院乡毛洋村村民毛方春、毛方建和毛显友上山盗伐松木23株,折合林木蓄积约0.7立方米。